詳情介紹
產品性能(用途):
本品是兩種三唑類殺菌劑的復配產品,具有內吸性和較長持效性,施藥后能被植物迅速吸收并在體內傳導,通過破壞病菌細胞膜的生理作用而導致病菌死亡,用于防治水稻紋枯病。
使用技術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場所 | 防治對象 | 用藥量(制劑量/畝) | 施用方式 |
水稻 | 紋枯病 | 15-20毫升/畝 | 噴霧 |
技術要求:
1、預防:于穗前5~7天第一次施藥,間隔10~14天后(齊穗期)第二次施藥。
2、治療:于發病初期( 發病株率10%~15%)第一次施藥,間隔7~10天第二次施藥。
3、大風天氣或預計1小時內有降雨時請勿施藥。
4、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 多使用3次,安全間隔期28天。
注意事項:
1、使用本品時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,穿防護服,戴口罩、手套,避免刺澈眼睛、皮膚接觸及口鼻吸入,切勿吸煙或飲食。使用后及時洗手。
2、本品對鳥類、家蠶和蜜蜂有毒,施藥期間應避免對周圍蜂群的影響,蜜源作物花期、蠶室和桑園附近、鳥類保護區及赤眼蜂放飛區禁用。
3、本品對水生生物有毒性,施藥時應遠離水產養殖區,禁止在河塘等水體中清洗施藥器具,避免藥液污染水源地。
4、空容器應土埋或燒毀、切勿他用或隨意丟棄。切勿將本品或其空容器棄于水田、湖泊、沼澤、河流等水體中。
5、本品不能與銅制劑或堿性物質混用。
6、孕婦、哺乳期婦女及過敏者禁用。
中毒急救:
中毒癥狀:無典型中毒癥狀。
如不慎濺入眼睛或接觸皮膚,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 分鐘;如不慎吸入,應立即轉移至空氣流通處;如不慎誤服,應立即攜此標簽送醫治療。本品無特殊解毒劑,可對癥治療。
儲存和運輸:
1、本品應貯存于陰涼、干燥、通風、防雨處,遠離火源及熱源,
2、本品應遠離家禽,不能與食品、飲料、飼料和糧食等同貯同運
3、本品應貯存于兒童觸及不至的地方并加鎖保存。
關鍵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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